桃園市北門國小 113 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意願調查說明
依據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13228 號函辦理。
實施目的:協助就業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,安排適當課後活動,促進學生身心發展。
實施原則:以自由參加為原則。但須經家長申請並同意按時自行接送回家。
實施時間:自 113 年 8 月 30 日〈星期五〉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〈星期一〉,每週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放學後至下午六點。一年級新生自 113 年 9 月 2 日〈星期一〉開始上課後照顧班。
實施對象:本校一~六年級學生,每班以二十人為原則,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五人。
活動地點: 本校教室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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